因工作需要,委托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自愿为部队建设服务;1.任职条件: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2.工资待遇:基本工资2500元至3100元/月(按照职称等级及学历确定标准),绩效工资600元至900元/月,并逐年晋升基本工资档次。3.工作时间:按照食堂部门工作时间安排,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给予调休或加班补助。1.任职条件: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食堂原料采购、运输、储存及食品制作、质量、卫生监督流程;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有餐饮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2.工资待遇:基本工资2400元至2500元/月(按照其学历及岗位等级确定标准),绩效工资600元至700元/月标准。并逐年晋升基本工资档次。3.工作时间:食堂排班工作制,每周轮休;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给予调休或加班补助。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按照基本工资标准80%发放,绩效工资酌情发放;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3.享受用工单位规定的休息日和寒、暑假。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不能正常休息的,给予加班补助;4.军队烈士、因公牺牲人员亲属及校内军属予以相应政策性加分;因故被学校辞退、清退人员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围。2.聘用后劳动合同签订、月工资等待遇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由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日常行政管理,绩效工资,加班补助费等待遇由用工单位负责。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初审、面试、政审、体检、聘用的程序组织实施。(一)报名时间:2021年 7月20日至2021年7月 29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二)报名地点:蚌埠市解放路590号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产业园1号楼二楼业务部)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职业等级和岗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