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某单位委托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并派遣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要求
招聘人数和其他要求详见以下岗位表:
本次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精神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没有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四)年龄计算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人员;
(三)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四)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吸毒或被强制戒毒、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有吸毒、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记录,严重交通违法记录;
(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七)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待遇
1.聘用人员与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1930元(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用工方式
1.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方式;
2.聘用后劳动合同签订、月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由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由用工单位负责。
五、招聘程序
1.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初审、面试、路考(车队驾驶员)、体检、政审聘用的程序组织实施。
2.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入职要求:2024年8月底之前入职,具体入职时间以用工单位要求为准。
六、面试要求
(一)幼儿园幼师
1.自我介绍:1分钟内完成;
2.无生上课:自备一节中大班的语言活动,要求自备教具并提供教案一份,10分钟内完成,讲课内容丰富,语言标准规范,语调抑扬顿挫,掌握幼儿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领域教育的基本知识和相应的教育方法;
3.现场绘画:临摹简笔画一幅(绘画用具需自备),要求时长6分钟内完成,具有较好的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
4.钢琴弹唱:自备一首儿童歌曲进行弹唱,要求时长控制在2分钟以内,弹奏流畅,曲调自然,吐字清晰;
5.舞蹈展示:自备一段儿童舞蹈进行表演,要求时长2分钟内完成,动作流畅,富有美感,熟悉幼儿舞蹈的类型及其他类舞蹈的特点和主要功能。
(二)驾驶员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结束后,参加路面考试。
七、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2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蚌埠市解放路590号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产业园1号楼二楼第一间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0552-2043088
(四)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近期二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驾驶证及相关专业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无违反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5.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到解放一路交通警察支队门口办事大厅开具,(仅限驾驶员提供)。
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