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工作需要,委托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岗位社会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自愿为部队建设服务;
二、招聘岗位
(一)机关财务会计1人
1.任职条件:4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或本科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和扎实的专业技能;有相应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工资待遇:基本工资2500元至3100元/月(按照其职称等级及学历确定标准),绩效工资600元至900元/月,并逐年晋升基本工资档次。
(二)食堂监督管理员1人
1.任职条件:4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熟悉食堂原料采购、运输、储存及食品制作、质量、卫生监督流程;有相应餐饮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2.工资待遇:基本工资2400元至2500元/月(按照其职称等级及学历确定标准),绩效工资600元至700元/月,并逐年晋升基本工资档次。
(三)幼儿园教师1人
1.任职条件:35周岁以下,女性,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参加县、区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幼教比赛并获奖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中专或非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大专),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具有扎实的幼教基础知识和良好的专业技能技巧;有相应幼儿教育工作经验和特长者优先考虑。 2.工资待遇:基本工资2500元至2800元/月(按照其职称等级及学历确定标准),绩效工资600元至700元/月标准,并逐年晋升基本工资档次。以上岗位工作时间:每周5天8小时工作制,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给予调休或加班补助。
(四)招待所前台兼服务员1人
1.任职条件:35周岁以下,女性,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良好,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有酒店从业经历者优先考虑。 2.工资待遇:基本工资23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并逐年晋升工资档次。 3.工作时间:前台和服务员每月轮岗1次,前台每天15小时排班工作制,上一休一;服务员每天8小时排班工作制,每月调休4天。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按照基本工资标准80%发放,绩效工资酌情发放;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4.军队烈士、因公牺牲人员亲属及校内军属予以相应政策性加分;因故被学校辞退、清退人员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围。
(一)报名时间:2021年 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 22日上午(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二)报名地点:蚌埠市解放路590号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产业园1号楼二楼业务部)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职业技术等级和岗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