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企业标准

2019-12-2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在企业经营时有协调、统一的管理服务要求,实施企业标准化管理,特制定以下标准:

1.贯彻国家和地方人力资源行业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2.保证用工单位用工需求,保护劳动者利益和良性的人力资源经营环境;

3.严格按照业务制度、流程规定执行,不得无故拖延;

4.要做到服务标准化,业务受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受理、解答、跟踪、意见(建议)收集、持续改进的闭环路径进行;

5.以有利于企业经营管理和增加社会经济效益为前提,保证和提高企业人力资源产品质量;

6.保证业务服务于社会大众,为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提供职业服务,高效率完成客户的委托,为客户单位有效降低用人风险;

7.保证业务服务于政府,为政府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基本状况调查,帮助政府提高人力资源供给配置效能;

8.本企业内的企业标准之间应协调一致。